首次粵港澳大灣區律師執業試 明年1月30日舉行

政治

發布時間: 2020/11/20 22:36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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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次粵港澳大灣區律師執業考試將於明年1月30日舉行。(資料圖片)

首次粵港澳大灣區律師執業考試將於明年1月30日舉行,在本港執業累計5年以上的律師和大律師可參加考試。律政司司長鄭若驊表示,司法部積極回應了香港法律界的意見和期望,又形容此舉為業界在內地發展提供一個廣闊的舞台。

首次粵港澳大灣區律師執業考試將於明年1月30日舉行,在本港執業累計5年以上的律師和大律師可參加考試,符合條件本港法律執業者可於下星期四或以前,登錄國家司法部網站報名,資格包括具累計律師執業經歷5年以上的年輕律師和大律師。在通過考試,取得律師執業證書後,可以在大灣區內地9市,辦理適用內地法律的部分民商事法律事務,包含訴訟業務和非訴訟業務,可為大灣區客戶,包括港資企業,提供多元化的法律服務及保障。 

鄭若驊表示,感謝司法部一直以來的大力支持,指粵港澳大灣區律師執業考試這個舉措,積極回應了香港法律界的意見和期望,亦降低了香港法律界人士,在大灣區從事內地法律事務的門檻,為業界在內地發展提供一個廣闊的舞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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責任編輯︰尹櫻霖